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百姓熱切關注的問題,而其中農藥污染又是食品安全問題中的“老大難”。9日,全國人大代表、佑康集團董事長戴天榮就表示,中國農產品雖然有法可依,但在農獸藥殘留方面依然“缺標少規(guī)”。
農藥殘留問題是隨著農藥大量生產和廣泛使用而產生的,獸藥殘留則是過度使用抗生素、濫用藥劑導致。對于農獸藥的殘留情況,戴天榮表示,為確保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應健全的農獸藥殘留標準體系。
戴天榮說,食品安全有法可依,中國2006年、2009年、2013年分別出臺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兩高《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問題的解釋》。
“要判定農產品和食品是否‘合規(guī)’,首先就必須有‘規(guī)’。”戴天榮認為,從我國2006年以來的監(jiān)管實踐和司法實踐看,中國農獸藥殘留標準仍然存在兩大問題,突出表現(xiàn)為“缺”。
戴天榮所說的缺,一個是“明物質”缺標準,主要指已登記使用的農獸藥和已明令禁限用的物質。“我國登記使用的農藥620多種,目前僅對其中387種農藥制定限量指標。”戴天榮認為,由于標準缺失,基層監(jiān)管工作十分尷尬。
另一個缺,他指的是,“暗物質”缺預防,主要是新出現(xiàn)或者可能出現(xiàn)的危害物質。“這類物質既難預知,也難監(jiān)管,往往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就會在全產業(yè)鏈傳導。比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。”
保障“舌尖”安全,代表疾呼要為農藥殘留標準設立關卡。戴天榮表示,要盡快將農獸藥殘留標準管理制度從“法不禁止即允許”的“列舉制”轉變?yōu)?ldquo;法不允許即禁止”的“準許制”,探索建立“準許標準、一律標準、豁免標準”三位一體的農獸藥殘留標準管理新制度。
“將“準許制”寫入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,從法律高度予以確立。”戴天榮還表示,要創(chuàng)新方式方法,建立農獸藥殘留標準制定與農獸藥登記許可聯(lián)動、與質量安全監(jiān)測聯(lián)動、與農產品國際貿易聯(lián)動、與國際標準制定聯(lián)動的新機制。
針對農藥殘留的現(xiàn)狀,傅企平還建議要廣泛宣傳,同時加強源頭管控,從生產、銷售、使用三個環(huán)節(jié)嚴格管控,建立農藥配給制度,要求種植戶建立農藥使用檔案,從全過程監(jiān)管農藥的使用。